第101节(2 / 2)

半糖微醺 喻言时 1983 字 5天前

事实上很多时候年少时期的感情才最为真挚,喜欢个人就是辈子。十岁时他说想要娶她就是真的想要娶她。

沈书鱼设想过无数次温言回向她求婚的场景。十岁不懂事的年纪幻想过。那时心怀期待,觉得未来有无限可能,求婚的场景自然是浪漫至极,梦幻唯美的,白马王子和美丽的公主起走向幸福的人生。

而当她和温言回分后,她个人远赴温哥华读书,在外漂泊的那几年也同样幻想过。哪怕是个人,哪怕她和温言回重逢的可能微乎其微,可是女孩子很多时候还是喜欢自欺欺人,总是会忍不住幻想和现实截然不同的另面。在另面里,她和温言回始终不曾分,他们直在起,直甜蜜,直幸福,最后他向自己求婚,他们即将步入幸福的殿堂。可惜幻想和现实的落差往往也将她伤得体无完肤。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也是最让人感到无奈和煎熬的。

和温言回分开十年,时间过去得愈久愈深,她的内心也就愈平静,慢慢接受了现实。早早就认识到她和温言回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可能了。她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和哪个男人步入婚姻殿堂,或许她个人孤独终老。她早就没了十岁的向往和憧憬。她从未想到有天她喜欢的男人会向自己求婚。

他西装革履,照着上求婚的套路,举着戒指,单膝跪地,笨拙地向她求婚。

而她却穿着宽松的睡衣,衣衫不整,长发凌乱,不修边幅,形象简直邋遢无比。

这样个求婚的场景简直违和至极,让人忍俊不禁。

他知道她喜欢什么,所以投其所好,买了这么多的包包。其实这些包包又哪里比得上他。她直都开玩笑说包包就是她的命。事实上他才是她的命。只要有他在,只要对象是他,没有这些包包,她也同样心甘情愿嫁给他。

从最开始她沈书鱼就没有嫌弃过他的出身。她喜欢的永远都是他,只是个简单的他。而他却始终在不遗余力地努力,暗积蓄力量,努力变得优秀,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说不感动,自然是假的。沈书鱼长睫轻颤,眼泪悄然滑出眼角,径直砸到她背上,热度灼人。

她的眼泪太热了,她所有汹涌澎湃,炙热复杂的情绪都在这滴眼泪了。

整整十年,从少年时代的青涩甜蜜,再到温哥华漂泊的年,再到重逢,最后到了这天。他们好像直很难。可是谁都没有放弃过爱对方。

他们直分离,可却直相爱。而今终于有了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在起——以爱之名,携余生。

温言回看到沈书鱼的眼泪,勾唇微微笑,“鱼鱼,感动吗?”

沈书鱼抬抹了把脸颊,把眼泪擦掉,哽咽道:“我不敢动,我怕我动,这些蜡烛会把包包烧到,十多万个,可都是钱呢!”

温言回:“……”

温教授突然之间有点心疼自己了,他跟沈书鱼求婚,她却只关心那些包的安危。

“能不能认真点?快点答应,我膝盖都跪酸了。”他认真得举着戒指。

“你就不能提前通知我下,让我有个准备?好歹让我换身衣服,化个妆啊!穿睡衣这么丑!”她嗔怪道:“心老男人,自己西装革履的,穿得这么正式,让我穿睡衣。”

他笑,送上彩虹屁,“我家鱼鱼怎么穿都好看。”

沈书鱼:“……”

她狡黠笑,“我要是今天不答应你会怎样?”

温言回悠悠道:“不会怎样,顶多把这些包都送给谭慈,有几个包她都惦记好久了。”

沈书鱼:“……”

“你敢!”她脸拉,吼句:“你敢把这些包送给谭慈,以后都别想上我床。”

“那你还不快点,磨蹭什么,嫁给我以后天天给你买包。我会努力多写几本书给你买包的。”

沈书鱼:“……”

沈书鱼想想那些心爱的包包,不情不愿地伸出,“为了那些包,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你好了。”

温言回握住她的,慢腾腾地把戒指套上她的无名指。

她的指白嫩细长,如葱玉般,戴戒指出奇的好看。

她举起戒指欣赏番,莫比乌斯环,循环往复,永无止境。越看越觉得这枚戒指精致,她非常喜欢。

她夸赞道:“眼光不错。”

温言回:“莫比乌斯环的理念是我提供的,余大设计师亲自操刀,材料和工艺都是最好的。”

沈书鱼:“这戒指是送给我的,溪溪肯定挑最好的给我。”

温言回拦腰把人抱上书桌,捏住她下巴直接亲。

沈书鱼偏头避开,拍掉他,“大早上的别浪!”

男人伸扯掉领带,痞笑道:“心情好,总得干点什么才好。”

沈书鱼:“……”

狗男人就是狗男人,本正经的给自己的放纵找借口。

他的大滑向她光洁的后背,“不让你换衣服是有好处的,脱衣服麻烦!”

沈书鱼:“……”

这家伙简直就是大尾巴狼,内里坏的很!

沈书鱼却还担心那些包,“蜡烛没灭,要是烧到包怎么办?”

温言回:“……”

箭在弦上,这姑娘却还在担心他的包包。温教授简直头疼。

“专心点!”他咬她脖子,“烧坏了赔你车。”

听他这么说,沈书鱼这才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