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
值得。
就算把木炭全部用光,那也值得。
肉!
温迪端着木碗,无法克制自己的笑容。
肉!
温迪简直不想走了。
对,那就干脆别走了。
温迪停下,用军刀当叉子,叉起一块肉送入口中。味道果然很淡!但,香!嫩!而且是肉的味道!她回忆着自己以前吃火锅和烤肉的蘸酱,假设这蛇肉已经在有蘸酱的碗里滚了一圈,再送入口中,它仿佛真的沾染了一点咸味和辣味。温迪吃得嗨嗨皮皮,每一块肉都咀嚼得像用牙齿当仪器给肉做体检般仔细。
好吃!
等她吃完一碗蛇肉再抬头,恍惚地眨了眨眼睛。
咦?什么时候天亮了?
“也就十几天没吃肉我也不用这么兴奋吧?”当温迪发现自己连天亮来到都没感觉,不由得感到羞愧,她这是吃得有多专注啊……
算了算了,吃完一份也饱了。
不吃了。
温迪将另一个木碗收好,表面用干叶子盖住,再放入布袋,挂在背包上背着走。
加上没留火种,温迪突然发现,她的双手又重新获得自由了。
不用端着东西走路,真的轻松许多,端一公斤的重物温迪倒宁肯换成五公斤背在背上。当然,如果真能凭空天降物资,别说五公斤,哪怕五十公斤她也——那倒也还是有点勉强的。虽然这都是温迪自己的想法,但她仍旧忍不住讪笑。在荒岛已经习惯了身边有黑毛,多重的东西他都能给自己背回家,于是这也导致了温迪对重量的计算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五十公斤的东西,对于黑毛来说是洒洒水,对她来说,洒的是瀑布,承受不起的。
“唉……明明刚吃了肉,心情正好,怎么越想越郁闷了?我也太能打击自己了吧?”温迪甩甩脑袋,不想了不想了,糟糕的事情就让它滚一边去,不要来破坏她的好心情。
人为什么会有好心情呢?因为总是遇到好事情。
所谓倒霉呢,就是一件接一件坏事;所谓走运,就是好事接二连三。
继打死一条蛇,获得蛇肉,再到遇见宝箱,获得打火机,并利用宝箱将蛇肉煎熟,免去了无油的窘迫处境后,温迪的好运还没有打止。于天亮后,温迪一直行走在非常平静的沙漠中,上午整整几小时内,都没有刮风。接着,来到中午,在阳光逐渐变得毒辣的情况下,温迪竟然发现前方又有一片植株林。虽然不是绿洲,但等她走近后,发现这是一片芦苇地,而且更令她兴奋的是,这些生长了芦苇的沙地表面湿润,与周围干燥的沙漠明显不同。
温迪先选在这里扎营,最热的中午,是靠着湿润的沙地与高高的芦苇丛度过的,非常解暑。
到了下午,她起床以后,阳光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毒辣刺眼了。
这时,温迪摸出她的军刀,开始挖沙子。
事实上,她能忍到现在才动手,已经是很有理智,知道要避过最热的时间段了。换一个了解的人在这,要是几天没喝水,才不管什么太阳,一发现就得趴下来跟这块湿沙地死磕。对沙漠有较多了解的人都明白,能够遇到芦苇,绝对是一件值得兴奋与庆祝的大事,仅次于找到沙漠里的绿洲。
因为芦苇并不属于沙生植物,它要在这片沙漠里扎根,需要相对更多的水分。它们的存在就意味着其下很浅的地方有充足的水源,最起码,也有含水量较多的沙层。因为芦苇根至多扎根约两米,在根系周围就是含水层,芦苇生长得越茂盛则含水越多,甚至有可能找到泉眼。
在生长着芦苇的地方,一般五米内就有地下水。
而以温迪遇到的这片芦苇丛所论,论其茂盛,论沙地表面已见水分可得,地下水在一米内。
温迪是正常人,她只有一把军刀,可要在湿润的沙地上挖个一米深的坑,小孩都能做得到!
她挖坑挖到傍晚,挖出了一个巨大的沙坑,这些沙子是湿润的,稍微用力就能按紧,不会像挖干沙一样不断向下滑。所以温迪的工程还是蛮顺利的,等这个坑下陷到一米深左右,果然冒出了水,温迪刚露出笑容,这笑容就又僵在脸上。渗出的水,并不清澈,不仅如此还有着非常刺鼻的气味。
水是有了……
可是温迪不敢喝啊。
温迪挠挠头,看着这么多水却不敢下嘴,说实话,真有些郁闷……
她目光游移,突然发现芦苇地里居然有许多小石头。她赶紧捡了一些,放回背包里,留了四颗在外面拿着。接着,取出塑料袋,撕下四个。温迪重新挖坑,这回不是深坑了,都是比较浅的,在坑底放一个木碗,接着将塑料袋盖上去,周围埋上湿润的沙子,将塑料袋固定好,接着,取一颗小石头轻轻放在中间,将塑料袋略微压下,形成一个倒过来的斗笠形状,小石头所在的“尖端”对准了底下的木碗。四个坑,四个碗,四颗石头。
做完后,温迪也累了,铺好自己的家当,准备休息。
但是,在睡觉前,按照昨天的习惯,先利用葫芦酒来了一波钓鱼执法。
这做法是有意义的,打开葫芦酒后,果然又来了一批蜥蜴,统统被温迪砍死。
把这群蜥蜴灭了,温迪才敢安心地躺下来睡觉。
第377章 第015日
温迪准时醒来。
月亮高高地挂在空中,她已经认真盯着月亮研究一年,已经能从它的位置推断大概的时间。
总之就是……很晚很晚了。
她坐起来发了会儿呆,愣住。怎么不冷啊?
照常理,晚上应该吹点凉风,哗地扑她背上,给她吹一哆嗦,然后就清醒了。
前几天一直是这样,怎么今天不吹风啊?而且,她觉得现在好像没有以往那么冷。
不冷,凉快,倒是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