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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好生活 向晚葵 1878 字 20小时前

十八岁那年,她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家里没钱供她复读,于是来这边应聘客房服务员,被经理一眼相中,安排到前台担任服务员。

难怪一切那么熟悉,这是她人生第一份工作,自然印象特别深刻。

“明天你回家一趟,我有要紧事跟你说。”奶奶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再忙也要请假回来,听到没有?”

“听到了。”叶纤红语气平缓地应道。“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回去的。”

奶奶叫她回家做什么?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此刻她全部记起来了。

轻轻放下话筒,叶纤红仰头吁了一口长气。

这个电话,把她前世的伤心事和愤怒全部勾起来了。

忽然想到妈妈和弟弟,这个时候还在家好好活着,叶纤红的眼眶慢慢红了。

等情绪平复下来,叶纤红挤出个笑脸,向正坐在桌前打毛衣的门卫大妈道了谢,往宿舍走去。

这里确实是曹娥大酒店的员工宿舍,她不会认错。

屋里二排十张床,住了九个人,只空了一个上铺,杂乱地堆放着棉被等大件物品。

中间走道最里边靠窗的地方,放了张写字台和一把可折叠的靠背椅子,方便谁要写东西,有个地方坐。

至于各人的衣服,都在自己的床尾,在两根床架间绑根钢丝,把衣服套在塑料衣架上,挂在钢丝上正好。既整齐美观,又挡了隔壁室友的视线。

每张床的墙上,都贴了港台明星的海报,大多是蘑菇头的郭富城和林志颖,也有刘德华、黎明、王祖贤、周慧敏的。

九二年的郭富城,出道没多久,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肥,满满的胶原蛋白,不像重生前,参加某卫视的综艺节目,天王脸上的褶子,已深得夹得死蚊子。

叶纤红的床头,挂的是孟庭苇和金城武的海报。

那时候的金城武,喜欢微皱眉头,不知道是在玩深沉还是装帅,天生偏短的额头上,满是抬头纹。

即便如此,叶纤红还是觉得他充满迷之魅力。

至于孟庭苇,很多人说叶纤红安静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跟孟庭苇很像,忧郁中带着冷漠,仿佛跟身边的人,生活在两个世界。

叶纤红在床/上坐下来,看身上还穿着大花的睡衣睡裤,觉得刺眼,随手脱下来,找了套干净的卫衣换上。

现在这么清醒,睡回笼觉肯定不成了,叶纤红从床下拿出脸盆和洗漱工具,到宿舍尽头的公共洗浴/室刷牙洗脸。

水笼头上面的墙上,有一块长方形的宽大镜面,把她的外貌照得一清二楚。

小小的巴掌脸,没有血色的苍白肌肤,头发有点枯黄,眼角略上扬的凤眼,锥子型的尖下巴,一付还没完全长开的青涩模样。

学生时代的她,因为瘦,一直被同学叫芦柴棒,这让她对自己的外貌,严重缺乏自信。

母亲说,她的五官和骨架比普通人小,是早产造成的。

好在身体比例正常,又遗传了母亲漂亮的五官,于是女大十八变,越长越好看了。

不过以叶纤红现在的眼光来看,十九岁时的纤瘦小身板和巴掌脸,正是她重生前,最渴望拥有的模样。

洗漱完回到宿舍,想着昨天自己上夜班,明天正好可以轮休一天,这样的话,请假也省了。

工资还在口袋里,看工资条是前天发的,所以没来得及带回家交给母亲,叶纤红决定回家前,给弟弟买件礼物。

#####开坑大吉。

第二章重遇渣男兄妹

出门前,照例得打扮一下,化妆肯定不行,现在还不流行,最多擦点口红。

她记得老家有女孩子因为没经验,把嘴涂成血盆大口,非常夸张。

叶纤红找到梳子,把披肩发梳顺,随手盘起来,扎成简单的丸子头,两边没绑紧的鬓发让它散落下来,显得既时髦又随意。

在旧衣服里翻了翻,最终挑出件宽大的墨绿色针织蝙蝠衫和一条黑色弹力踏脚裤,准备换上。

想了想,还是觉得踏脚裤太土,于是丢回床/上,找了把剪刀,把裤子对折后,观察了一下长度,在小/腿处一刀剪下去,裁成了八分裤。

又在膝盖处各划了一刀,把裤脚的毛边处修理整齐,才脱下裤子换上。

不是不想动其它手脚,主要是怕搞得太前卫,吓坏同事和家人。

黑色的紧身裤,把她微翘的臀/部和纤细的双/腿勾勒得非常完美,叶纤红自恋地扭了扭/腰/肢,换上蝙蝠衫。

感觉这样搭配,还少了点什么。

皱着眉头想了想,忽然拉紧左边的衣角,随手打了个结,这样两边下摆不对称了,宽松得没形状的衣服也有了层次感。

行了,这付模样应该能见人了,叶纤红得意地打了个响指。

要知道她的穿衣水平,一直被公认是最有品味的。

如果自己的胸/部再丰满一点,屁/股再大再翘一点就好了,叶纤红遗憾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