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2)

重生九二好生活 向晚葵 2077 字 13小时前

以前被姐姐抱住,他都会躲闪,刚才看出她心里不痛快,就体贴地一动不动,任姐姐在他头上揉来揉去。

可自己不是小狗,不能在姐姐烦恼的时候,让她逗着玩啊!

想到狗狗,他突然有了主意,自己可以弄只狗送给姐姐养啊!她现在房子这么大,应该没问题。

可惜自己没钱,只能弄只别人白送的土狗。

等回学校,就问问同学,谁家有刚生出的小狗?能不能送一只给自己?

“当然是真的。”叶纤红认真地说道。“姐要看着我家安安考上大学,才考虑嫁人的事,你就放心吧!”

这不是她信口开河,而是真的有这样的打算。

前世一直单身,就是因为放不下男人带给她的伤害,也只有像张晋豪那种性格纯真的男孩子,她才放下心防,跟他生活在一起,最后也照样没有结婚。

不过重生后也有好处,她接触的男孩子大多岁数不大,相处起来也更容易些,毕竟像杨云哲那种心计男是少数。

想起杨云哲,叶纤红忽然感觉不可思议。

这个人被自己抛弃后,没有再来找过自己,难道真的死心了?

这不像他的风格啊!

又或者他正憋着坏,准备找机会对付自己?

第四十一章病房众生相

第二天一早,叶纤红煮了肉沫青菜粥,给一家人当早饭。又把昨天吃剩的鸡汤热了热了,带去医院,给妈妈一个人喝应该够了。

弟弟还在睡觉,她没有叫醒他。

难得周末有机会睡个懒觉,就让他睡到自然醒吧!

给弟弟留了一人份的粥,叶纤红提着剩下的一大锅,一个人悄悄去医院。

早上的医院静悄悄的,除了几个不得不起来上洗手间的,大多数人还在休息。

推开病房的门,妈妈还沉沉睡着,经过一晚上休息,脸色好看了一点。爸爸坐在方凳上,上半身仆在床/上,也睡着了。

叶纤红把食物轻轻放在床头柜上,没有吵醒他们。悄悄退出门走到走廊的尽头,从窗户往外边望。

远处是虞城有名的虹蜷公园,此时像披着一层薄雾,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只有山顶的那座宝塔,在晨光里冒出头,看起来像是刚被清洗过,特别干净明亮。

公园旁边是刚开发的金鱼湾社区,商品房还只造了一部分,杂乱的建筑工地看起来有些碍眼。不过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成为一个新型的居民社区。

前世她没有回家乡,依然关心家乡的情况。后来有了网络,就更方便了,只要在虞城论坛浏览一下,就什么事都知道了。

记得虞城这时候的房价还不到一千,等十年后,这里的房价就超过六千了。

当然很多是学区房,也是房价快速上涨的一个原因。

可惜身上没钱,否则买一套也不错,既让一家人生活得舒心一点,又可以当成投资,坐等它升值。

不过她更喜欢的是卧龙山庄,它就在虹蜷公园的南面,从风水上来讲,这样的房子有靠山。

叶纤红前世孤苦无依,最缺少的就是为她遮风挡雨的人。靠山这个说法,虽然当不得真,也足够吸引她了。

如果买了好房子,自己能找到个可以依靠的胸膛,那就完美了。

对着窗外胡乱转着念头,直到爸爸醒来看到床头的食物,出来找她。

“爸。”叶纤红叫了一声。

郑建国的双眼有些红,脸色也显得青白,估计昨晚一直没睡,只是早上仆在床边眯了一会。

不过这个姿势肯定不舒服,就算再久,也恢复不了体力。

“你没必要这么早来的。”郑建国埋怨道。

他清楚女儿来这么早,是想跟他换班,让他去床/上补个觉,好好休息一下。

女儿有这份孝心,他当然感动,不过他还是不愿意辛苦她。

自己年近五十,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没能力为儿女做什么。女儿既然能力比自己强,他希望能照顾好孩子她妈,让她安心在外面闯,不给孩子拖后腿。

“没事的。”叶纤红笑了笑。

父女前世话少,经常相对无言。重生后她对这个父亲了解得越多,就越尊重他。

一个农村汉子,能没有偏见地养大一个没有血缘的女儿,其实是需要勇气和胸襟的。

或许有些地方他做得不尽人意,但是她清楚,父亲已尽力了。

“我们先吃早饭,等一下你去我那边睡一觉,中午我们再一起吃饭。”叶纤红抱着郑建国的胳膊往回走,嘴里说道。

郑建国点点头。

一种叫幸福的情绪突如其来涌上心头,让他原本困乏的身体,也突然变得精神起来。

三人吃了早饭,安排好叶妈妈,叶纤红领着爸爸去了自己的家。

打开门,郑建国吃了一惊,女儿怎么住在这么好的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