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长不大跟你才配啊!”胡向阳不要脸地叫道:“你今年才二十岁,我可不想变老了,被你嫌弃。”
他早就知道了叶纤红是个颜控,当时看上自己,不是因为自己来自京城,也不是因为能力出众,而是长得帅。
所以保持好身材和体力,才能一直跟她在一起。
这当然是戏谑,两人现在感情深厚,就算变丑一点,她也不会在意的。
只不过小红值得拥有最好的,所以他一直努力健身,由内到外,满足小红的需要。
两人坐在沙发上,身体紧紧靠在一起,腻歪了一阵,才回房间睡觉。
第四十四章钟修贤一家上门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送弟弟他们到火车站。
火车票自然提前买好了,相比同龄人,他们几人的自理能力,确实强上不少。
直到他们上了火车,放好行李,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
又看到戴着蛤蟆镜的罗叙,身穿一套迷彩t恤和工装裤,跟在他们后头,这才真正放心了。
其实安安的身手也不错了,普通几个人都打不过他。
只是他太年轻,不明白社会的险恶,如果碰到真正的坏人,肯定会吃大亏。
何况他这身打扮,一看就知道家境不错,有罗叙一路保护,就安全多了。
只不过他这一身行头,实在有些夸张,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军方高官,这次是回乡探亲呢?
离开火车站,回到家里,想到几天看不到安安,心里总有点不对劲。
正想进空间当农夫,把情绪调整一下,门被敲响了。
叶纤红走过去打开看,吃了一惊。
“钟叔叔,你们怎么来了?快请进——”门口站着的是钟修贤,另外还有一个中年妇女和两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看样子应该是他的家人。
“上次你帮了我一个大忙,还没来得及感谢你呢?”钟修贤提着一只大袋子走进屋,又介绍身后的人。“这是我的太太和两个女儿。”
那件袭击事件弄清楚之后,他就想登门道歉,不料打电话给老婆后,她非要过来一起见见,于是只能等她过来。
正好两个女儿放暑假,也过来内地玩,于是一家人一起过来了。
“阿姨你好。”叶纤红客气地叫了一声。“钟叔叔客气了,举手之劳的事,应该的。”
钟太太身上有明显的香港女人特征,皮肤偏粗糙和黝黑,纹过眉,头发烫成钟楚红式的大波浪,暗红色的蝙蝠衫式上衣,下面是黑色的紧身中裤,看起来时代特征明显。
如果一个人走在街上,可能会让人觉得时髦,但是跟钟修贤站在一起,就衬得她像比他老了十岁。
而两个女孩子则清秀多了,毕竟女儿像父,钟修贤外表英俊,她们也遗传了这些优点。
“小红,你不知道,当你钟叔叔告诉我这件事,可把我吓坏了。”钟太太用生硬的普通话道谢:“本以为内地比较安全,没想到也这么乱,多谢你帮忙啦!”
说完,把手里的袋子放到桌上。
几个袋子里装的都是鞋子,看来他没忘记上次的承诺。
“坐下说。”方明湘开了电视,示意他们坐下来。
又匆匆去泡了茶端上来。
墙上的时钟显示十点钟,他们才刚来,不可能马上走,看来得招待他们午饭了。
“谢谢。”钟修贤一家伸出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敲。
这叩指礼叶纤红很熟悉,前世在深城很常见,算是很港式的行为。
两个女孩子则抬头打量四周,应该对叶纤红的家很好奇。
叶纤红装作没看到。
这时候的香港人,其实有很强的优越感,总觉得内地人很穷很落后。
自己这个家,肯定不会比她们的差,这会让她们感到惊讶吧!
“小红,你不是有制衣厂吗?有没有想过出口到国外?”钟太太喝了一口水,突然问道。
她们有两家鞋厂,主要是为国外的品牌做代加工,接的是国外的单子。
时间久了,也认识一些做服装的客户,如果叶纤红有兴趣,她打算帮忙联系一下,算是报答她的恩情。
香港人不太看重虚幻的交情,更讲究实际的利益,既然你帮了我,那我在生意上回报你一些,大家就扯平了。
“阿姨有这方面的路子?”叶纤红眼前一亮,笑着问道。
香港因为地理原因,没办法发展工业,经济起步阶段,就是靠给国内做代工慢慢发展起来的。
一直到国内改革开放,他们把企业搬到一河之隔的深城,快速做大做强,才让大量的小企业主,成了真正的富翁。
所以她有这样的渠道,其实也很正常。
“确实有一些。”钟太太的笑容变得很自信。“你有兴趣的话,我帮你联系一些客户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