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明君:那就找个老公。
苏格:有道理。
待我调整作息,尽量把更新时间固定在白天。
第46章
夜明君承认自己并没有被点化出人的感情后, 纪陌便不曾怀疑过这一点,因为仙人看上去的确没什么明显喜怒,即便被无礼对待也不见半分怒气,着实不像有情绪之人。
可是, 仔细一想,连设定好的天人都可以随环境改变, 更何况是自然生成的夜明君。
不, 他是知道的,仙人们害怕夜明君因感情受伤而安排《君临大荒》让他斩断尘缘,这正是因为他们认为夜明君可以动情, 甚至可以说, 很容易动心。
纪陌其实都明白, 之所以用夜明君无情为由告诫自己远离仙人,只是缺乏自信而已。完全不懂爱情的他没有令仙人为自己心动的自信, 更害怕自己无法保持冷静, 一旦陷入感情就会开始无理取闹敏感多疑, 渐渐变成夜明君不喜欢的样子。正如仙人所说,现在的他, 最缺乏的就是自信和勇气。
纪陌这一生最有勇气的瞬间就是最初决定成为职业写手的那一天, 他认真统计了每年签约作者的数量和作品数据足够养活自己的比例,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百里挑一。
这是一个毫无保障也没有稳定性可言的职业,纵然火过一时,一旦灵气用尽便会快速泯然众人。要么成神一本吃半生, 要么安心写套路文靠量取胜,又或者,二者都做不到,平白蹉跎了时光,年纪大了又没有工作履历,只能托关系寻个工作混日子。
“你要明白,这是一个如果混不出头,即便干了几年,相亲时依然连个基层上班族都不如的职业。”
纪陌仍记得深黑第一次听见自己目标时做出的警告,可那时,少年的他只明白了一件事——写手需要时间积累,他必须从现在开始为未来做打算,只有这样他才有余地去失败,才能根据现实情况调整自己,也更可能获得成功。
一切冷静规划都是为了那一点也不理智的梦想,这就是最初的纪陌,虽然只因觉着好玩就顽劣地给自己取那样羞耻的笔名,满脑子都是不靠谱的期冀和幻想,为了这个周围人认为不切实际的目标,他终究是强迫自己脚踏实地一步步走了下去。
“因为我喜欢!”
默默回想着自己打下这一行字回复深黑时的表情,纪陌无声地笑了笑,当真是世上最没底气的理由,也是最令人无法抗拒的理由。
那现在呢,他喜欢夜明君吗?
喜欢啊,那样温暖明亮总是疼惜着他的仙人,从一开始就很喜欢。
是啊,喜欢,成功的概率不是零,对名为纪陌的人而言,只要这样,就足以付出一生去追寻。
酒精麻痹了试图保护自己的理智,也让他暂时忘却了疼痛的警告,撇开一切现实和对未来的揣测,这是纪陌第一次直面自己的内心,一时冲动也好,醉后失态也罢,他知道自己必须趁现在疯一回,不然等身上的热气散去,一定不会再有主动抓紧希望的勇气。
“宋先生,我要怎么做才能令夜明君领悟你所说的感觉?”
轻轻将这句大胆的话问出口,纪陌虽在询问,内心却已毫无犹豫。不论他手里握着的是红线还是遛狗绳,既然到了他手里,线那端的夜明君他就一定要打包带回家。这颗珠子一直撩他引诱他,终于把他压抑许久的真正性情给勾了出来,既然如此,就别想再跑。
夜明君,这一次,我把今生仅剩的勇气都押在你身上,但愿你别让我输得太难看……不,请务必陪我赢到最后。
这是失败之后一直灰心丧气的我,只为你燃起的自信。
没想到先前还对感情一片茫然的纪陌会突然冒出这句话,宋乔惊讶地打量着他,这才发现此人竟是认真的。之前还死活不肯出柜,结果撕袖子的时候反倒比谁都痛快,都没听见个响他就自个儿把袖子断了个干干净净,当真奇谈。
“把写手当梦想的人我见多了,可从大一开始就制定了详细计划,并从不间断坚持了三年的人,这还是第一个。一个头脑清醒又拥有自制力的人,做哪行成绩都不会差。”
再一次想起聚会时深黑对纪陌的评价,宋乔忽地理解了老友那时面上的感慨和唏嘘,这是已经向现实妥协了他们彻底失去了的少年意气,他们一面认为这样注定会跌得很惨,一面又暗暗希望,自己没完成的目标能有一个人坚持做到,告诉他们这并非是不可能的事。
大概,这就是理想主义者最后的狂欢?
忽地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宋乔不知道这样的人恋爱起来会是何种模样,可他很清楚纪陌这样走起心来堪比走火入魔的人不需要来自于现实的建议,所以只笑着回应:“我又没搞过基怎么知道,你才是基佬,自己感受。”
眼看这人打了一波助攻关键时刻却选择掉线,纪陌嘴角瞬间一抽,“麻烦现在去搞一搞,谢谢。”
听出了他言语了的不满,宋乔没有反驳,只玩笑道:“不搞,不搞,我现在的人设就是单身老父亲,除了儿子什么都不管。”
“那你吃吧,我去了。”
然而,纪陌一旦脱离理智限制,爆发出的行动力常人根本难以估量,一口闷了手上酒酿,居然起身就直奔自己房间而去。
今天这个恋爱他非谈不可,宋乔这老油条不敢插手别人感情提供攻略,他自己上去开荒!他就不信撩不到一个夜明君!
大兄弟,你酒量行不行啊,这气势到底是准备吃人还是被人吃……
目瞪口呆地看着原本生人勿近的晨星祭司就这么杀了出去,宋乔倒了倒已经空空如也的酒壶,默默想象一番明天这人酒醒后该是何等台风过境的场景,突然就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该寻个地方先躲躲,以免某位晨星祭司因羞耻心杀人灭口。
苍天可鉴,是这人自己一个劲喝闷酒变成这样,他可是除了感情辅导什么都没干。
无奈地摇了摇头,宋乔知道自己现在该干的事并不是八卦,只逮住走廊中路过的神侍,这便笑道:“这位小哥,房梁上的鸽子挺好看的,麻烦抓下来让我瞧瞧吧。”
大祭司给宋乔的身份也是神殿客卿,对他的要求神侍自然不会拒绝,很快一只雪白的鸽子便被捆了送进他手里。
轻轻抚摸着鸟类因被捕很是紧张的身躯,宋乔眯了眯眼,如他所料,苏格对神如此好奇,肯定派了鸽子暗中观察。
苏格对鸽子的运用方法有三,第一是附身于此进行侦查和传递消息,第二同时与所有鸽子共享视野,然而这两者都需要他分出部分心神主动控制,最常用的还是将鸽子遍布各地,让它们记住所见的一切景象,抽个时间再一一读取记忆。
此时苏格正在和夜明君谈话,应当没有空余时间分神由自己观察他们,出于谨慎起见,宋乔仍是试探地问了一声:“大祭司?”
见手中鸽子仍是啄着捆住自己爪子的绳索,似乎全然不知道这人类在说什么,宋乔这才放下心来,果然苏格对他还没警惕到需要亲自侦查的地步,只是普通鸽子倒是好处理。
伸手挠了挠白鸽脖子上的绒毛,他将酒杯凑近鸽子,强逼它啄了几口,这才把已经站不稳的白鸽轻轻放在了桌上,有些得意道:“最了解你的人还是亲爹,对不对?”
即便过去这么多年,苏格的设定宋乔依然了熟于心,很简单就能推导出对方行动,所以,想起苏格看向纪陌和夜明君时那一瞬间有些羡慕的眼神,他心里终究不太好受。
鸟类的大脑并不发达,即便苏格养的飞羽鸽是妖兽,酒精也足以让它忘却今日所有情报。确定它已半梦半醒,宋乔这才有些落寞地抚摸着白鸽,好像这就是他如今不敢面对的苏格,“当初为了自己的一时意气就不给你安排女主,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如果给了你爱人的能力,你也不至于如此孤军奋战。”
换工作之后的这些年,宋乔终于过上了被家人认同受周围人尊敬的生活,就像旁人评价他的一样——你是天才啊,只要想做就一定能成。可是,这些年来,他再没做过梦。
宋乔家境极好,从小就过得一帆风顺,在夸赞中长大的他一直保持着属于自己的傲慢。
所以,当编辑告诉他要为苏格多准备几个暧昧女角色,跟深黑学一学怎么设置极品反派,并威胁不这样做《至圣先师》未来不会有什么好榜单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解约走人。当时的想法其实很幼稚,凭他名校博士的学历去哪里不能找个好工作,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做这样讨好他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