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人也实在是个没廉耻的,整个人仿佛没骨头一般挂在萧正峰身上,实在是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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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正峰陪着阿烟又逛了一会儿便回去了,回去的时候驿站里已经还很热闹,今日颇住了几个来往的官员,有武将也有文官。这其中有几个武将是听说过萧正峰的大名的,当下听闻颇为佩服,于是难免多说了几句话,又陪着喝了一会儿酒热闹下。
这次阿烟和萧正峰出去,在街市上颇买了一些吃食,有当地的炊饼糕点,亦有风干的腊肉,椒盐的兔腿,阿烟亲自来到灶房,烘烤过了,把炊饼烤得酥香,又把腊肉切成片热了。
她叫过来萧荣,私底下吩咐道:“我看那个孟姑娘连晚饭都不曾吃,别到时候饿坏了。你去让驿卒把这个送过去吧,也别说是咱们送的,就说是驿卒里提供的宵夜。”
萧荣点头,不免感慨道:“我看那个孟姑娘就是不坏好意,夫人也是太心善。”
阿烟笑而不言,自让他去了。
其实萧荣哪里知道阿烟的心思,她是丝毫不喜这个孟姑娘的,若是这个孟姑娘要靠近萧正峰,她是必然设法把孟姑娘气个半死的。不过呢,和一个饿得半死没什么力气的姑娘做什么把戏,她岂不是胜之不武。当然了也是可怜她,为了个男人,把自己气成这副模样。
阿烟洗干净了手,自己回房洗漱过后,拿了香脂出来,把绵软纤白的身子涂抹了一遍,只弄得玉白的身子泛着粉润的红泽,白嫩娇红好生诱人。其实她今日留意观察过,街市上的女人们自然是有美的有长相朴实的,可是无论哪一种,那皮肤都极为粗糙,非要涂抹上厚重的脂粉才能遮盖住的。今日她看这位孟姑娘,仿佛也是如此,于是不免想起李明悦所说的边疆困苦,摧残女儿家容颜。
她上辈子脸上留下一道疤痕,后来的多少年来,揽镜自照,想起昔日花容月貌,未免不会一声叹息。如今重生一世,自然是倍加珍惜自己。
于是这一晚,她真个是取出来上等的油膏,把自己从头到尾收拾保养一遍,这才撑着香软的身子躺倒在那里。
至于那位孟聆凤姑娘,自己一个人憋气,闷在屋子里,到了夜晚时分,便觉得腹中饥肠辘辘,原本出去打算寻觅点吃食的,可是刚一出门,便见萧正峰陪着几个武将,彼此通过名姓后,对方却是知道他的大名的,一群人相谈甚欢,于是便命人弄了几个菜肴,一起饮酒,并畅谈一番,说说昔日情谊。
她咧嘴苦笑一声,想着这男人有了娘子,哪里还记得昔日情谊呢!真是已经把她抛到了九霄云外!于是恨恨地一跺脚,就这么回房去了。
回房之后,她真是饥肠辘辘,肚子里咕咕的叫个不停。要出去,又舍不下这面子。
就在这个时候,却听到敲门声,打开看时,竟然是驿卒送来的宵夜,看着那香饼酥软喷香,腊肉也是冒着滋滋的油汁。她大喜,忙接过来,躲到屋子里大快朵颐,又提了一坛子酒来就着,只吃得舌头都要吞肚子里去了。
至于萧正峰呢,和同袍畅饮阔论一番后,摸黑回到屋里,便见自家娘子已经睡下了,他脱了衣衫,伸手摸进被窝里,谁知道入手的却是一双小脚儿。那双玉足真个是香滑软嫩柔弱无骨,让人握在手里就不舍的放开。萧正峰也是酒意上来了,便干脆弯腰坐在那里,一下一下地啄吻着那小脚儿,以及小脚儿上莹白柔亮犹如贝壳一般的指甲。
阿烟这边正睡着呢,忽而觉得两脚发痒,倒像是一只猫儿狗的在那里轻轻咬着,不免轻轻一踢。谁知道她这一脚还没下去呢,那边萧正峰一把将两只足儿握在手里了。
“把你吵醒了?”
正好。
☆、第122章
萧正峰握着那如玉的一双脚,当下手就往里,谁知道被窝里的阿烟却低低地道:“今日走了许多路,脚累了。”
萧正峰挑眉:“哦?”
阿烟嘟哝道:“还没洗呢?”
萧正峰握着那香软的玉足,心里琢磨着这怎么也不像是走了许多路没洗的脚啊!不过他此时虽然疑惑,心里到底有愧,哪里敢说半个不字,忙从旁陪笑道:
“阿烟,你稍等下,我这就给你打来热水,如何?”
阿烟慢腾腾地点了点头:“也好。”
这边萧正峰帮阿烟塞好了被子角,径自出了屋,去向驿卒要来了木盆,并要了热水,当下提着壶端着盆的往这屋里走。走在院中的时候,恰好吃饱喝足的孟聆凤看到了。
“萧大哥,你这是做什么?”
说着这话,她不敢置信地瞧了瞧萧正峰手里的手提铁壶以及木盆等。
萧正峰脸色肃穆,理所当然地道:“我家夫人要洗脚,我出来取点热水。”
孟聆凤:“……”
良久后,她咬了咬唇,回屋去了。
这一夜,喝了一坛子酒后的醉意朦胧头疼欲裂,她就那么躺在那里昏沉沉地睡了一个大觉。
而就在另一个房中,萧正峰半蹲在那里,亲手服侍了阿烟洗脚后,总算是换来了自家娘子的一笑。
她笑了,这天都仿佛晴朗起来。
可是萧正峰不想天晴,他想下雨。
驿站的夜寂静无声,只能听到悉悉索索声音,仿佛风吹过百花丛中,隐约可见残红片片,又闻到呜咽哀鸣,那是细枝儿经不起狂风所发出的低泣。一时雨急风骤,一声紧似一声,乳莺啼声惹人怜爱。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陡然间仿佛风停雨住,正以为一切都安好时,却猛然间一腔甘雨喷洒在百花深处,浇得好一个痛快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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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爬起来后,恍惚中想起昨夜的一切,看到的一切!这不想也就罢了,一想之下真是摧肝裂肺的疼啊,想到自己早几年就看到的萧大哥转眼成为了别人的夫君,成了别人随意支使使唤的男人,心里怎么想怎么难受。
她如此难过了好一阵后,恍惚着又想,那个女人到底有怎么个好,不就是个左相家的姑娘么,也就是仗着身份了得罢了,不然怎么可能匹配上萧大哥呢?
当然了,这女子确实容貌了得,可是那又如何,容貌能攻城略地吗?能戎守城池吗?能上阵杀敌吗?说来说去,不过是百无一用的官家千金而已!
而且还娇气得要命,吃个饭嫌弃这个嫌弃那个,看样子像是个没长大的孩子,竟还要人喂的!自己洗个脚还要使唤作践萧大哥!
孟聆凤想来想去,都是替她萧大哥不值当,最后她终于萌生了一个主意,她必要设法让萧大哥明白,自己做了一个多么错误的选择。萧大哥的良配只能是自己,绝不能有别人的,他娶了别人,最后终将后悔的。
于是这一日,阿烟发现,这位孟聆凤女俾将似乎一夜之间充了气般,鼓鼓囊囊的都是劲儿,挑衅的小眼神看着自己,仿佛恨不得伸手把自己扔到官道旁的水沟里去。
萧正峰也发现了,皱了下眉,虽没说什么,可是神态间都有些防备起来了。他如今是个爱妻如命的人,大有谁和他夫人过不去,他就和谁过不去的架势,即使是曾经并肩作战的孟聆凤也不行。
此时阿烟坐在马车里,萧正峰和孟聆凤都是骑马的。孟聆凤着一袭藕荷色披风,挥舞着鞭子,自己看看觉得自己美极了的,于是放开马来疾驰,看着自己的披风在风沙之中摇曳得分外好看。她忍不住笑出声,回首对萧正峰招手:“萧大哥,你快点骑啊,怎么这么慢!”
谁知道她一回头,发现自己已经把萧正峰落下老远了。当下笑意顿时消失了,勒了缰绳,慢腾腾地走着等萧正峰。到了老半响,萧正峰这才赶过来,却是慢条斯理地骑着,陪在那辆马车旁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