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一份给我吧。”林泽过来坐下,说:“这本书真的有稿费么?我好像没怎么听你说。”
“有。”我说。
林泽又说:“辛苦你了,因为之前的一个承诺,花了你这么多时间,我开始时也只是随便说说而已,没想到你还真写完了。”
“兴趣嘛。”我笑着说:“那个谁说的……每天早上叫我们起床的不是闹钟而是梦想,不写这个也要写其他的,没什么影响。”
林泽又问:“现在有多少稿费了?”
我们之前讨论过两次关于稿费的用途,当然这些话我都没写进去,因为我们在谢晨风的故事开始时,就打算找点事情做打发时间,顺便支援一下志愿者文刀。
当时的对话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开玩笑的跟林泽说:“等这本书第一次结清连载稿费的时候,我请你去玩吧,我们一人一半稿费,应该够食宿等零花钱。”
林泽说:“要么这样,我请你去玩,我的那一半稿费,你帮我捐给文刀吧。”
林泽的形象瞬间在我心目中高大了起来,射出闪闪金光不容直视,险些晃瞎了我的dog eyes。被这么个家伙一辉映,我瞬间就变得又小又猥琐,为了证明我也有一颗不逊于林泽般高尚的心,我欢乐地说:“不如这样,你请我去磁器口一日游,我把全部稿费都捐给文刀吧。”
林泽彬彬有礼地说:“没问题,叔叔请你去坐船。”
之所以没有在中间放上这段,一来是因为我不太喜欢晒任何捐款单子,想学习晋江的一位震撼级前辈偶像,她曾经几万几万地捐稿费,却从来不吱一声,此行径相当逆天且霸道,更避开了被逻辑奇怪的人说有借此炒作的嫌疑,所以最开始是想把钱打过去给他就算的。
但在连载开头的一段时间里,我先把新坑收到的霸王票收益当做前期款项都交给他,结果文刀沉不住气,在微博上踢爆了(为什么这年头连捐个钱都要遮遮掩掩低调行事,简直跟提防爆出丑闻一样真是够了……)
二来是因为,如果在开始写了这段,那么势必会有一部分读者因为捐助的心态,无论文好不好看,想不想看,都随手一点,全部买下来,出现“因为你要做公益所以我买你的书我是为了支持公益才点购买而不是因为想看你的书才买”这种事,会令我很伤身为一个作者的自尊……(虽然我没有什么节操,但是自尊这东西还是有一点的)
但林泽又一次成功地改变了我的主意。
“你捐的稿费来自读者的捧场
嘛,为什么不说?”林泽说:“这钱是读者们交到你手里的,让她们知道自己的付出也帮助了其他人,不是很值得高兴的一件事么?遮遮掩掩做什么?作家和记者是最不怕被议论的两大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