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1 / 2)

金簪记 林中燕 2832 字 26天前

‘你们杀了我全家,还想让我跟你们走?’

‘太守大人可是对你一片痴心那!只要去了,就一辈子荣华富贵,要什么有什么!不比做个压寨夫人要好得多吗?更何况,咱们大人要学问有学问,要地位有地位,要模样有模样,要人品有人品,哪里竟还比不上你那个丑陋无比、贼眉鼠眼的小山贼丈夫了?’

‘我呸,你们这些狗奴才!有什么资格说我的丈夫!他重情重义,哪里是你们这些猥琐小人可以比的?人品?你们也配!’

‘呵呵,夫人莫发脾气!何老二再怎么好,不也就是个山贼吗?现在已被官军擒杀,也是他罪有应得。您那,识时务者为俊杰,倒不如早早的顺从了大人,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才是正理儿!’

‘正理儿?这个世界上有吗?你们回去吧,告诉你们那个什么大人,我这辈子生是何家的人,死,也是何家的鬼!’

‘呵呵,夫人。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啊!我在这儿好心的劝说您,那可都是为了您好啊!我们老爷可是说了,您要是顺从了,正室夫人就是您的!他立刻休了所有的妻妾,一辈子只对您好!要是不从……哼哼!’

‘不从又当如何?’

‘不从?就是强把您抓回去,您也得是大人的人!’

‘我呸,你们这些不要脸的下流坯子!光天之下,朗朗乾坤,岂由你们这般胡来?’

‘夫人也莫着急生气,下官又岂敢对夫人不敬。只是想提醒夫人一句,您,说好了,是被那伙儿山贼掳上山的受害者,说不好了,可就是山贼的同伙儿。搭救和剿匪,就在大人的一句话间,你不该不明白这个理儿吧?而且,下官还听说,您还有个女儿,大人说了,只要您愿意,他就能把您的女儿当他的女儿养。堂堂太守大人的千金那,吃的用的且不论,之后至少嫁个朝廷的富贵公子应该是小事一桩吧。您不为自己着想,也总该为令千金着想吧?日日的逃亡好,还是千金的小姐好?您是个明白人,不用下官再说了吧。’

‘她,已经死了,在逃亡的路上。’

‘哦,这样啊!……那更好啊,我们大人本来就只点名要的你,没有孩子的羁绊,就更好办事了!’

‘哼!想让我乖乖的跟你们走也行,但得先给我一样东西。’

‘呵呵,夫人吩咐,下官哪敢不从?敢问夫人要的是什么东西啊?要是太稀有了,恐怕还得费些时日。’

‘不稀有!贱得很!我要的,就是你的命!’

“通过衣柜的一条细小的缝隙,我看到母亲掏出匕首刺向了那人,但母亲还没刺到那人时,背后便中了一刀。我永远也忘不了母亲那最后的一回眸,是看向我所在的衣柜的……”此时的金兰已泣不成声,和玉夫人和芸萱好歹安慰了她一番,才算好些。

“娘的尸体也被他们带走了,据说也当成剿匪的一功报与了朝廷。我独自一人,无依无靠,又不敢在那里常呆,便开始了到处飘零的生活。直到后来,恰好遇到了一艘开往开封的船,我便悄悄躲入了货仓里,跟着来了东京。可偌大的东京城,让我去哪里去寻找母亲说的几位叔叔。尤其是三叔,我从记事起就没见过他,母亲又一再嘱咐不许随便说出他的名字,找时只说寻找丹阳的孟灵。我找了几天的结果,就是不得不沦为路边的乞丐,向过路人讨些吃的,幸好有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了我,这才在东京城里过了下去。可祸不单行,我的养父母也不幸逝世,我没钱埋葬他们,只好卖身求钱,却偏巧遇到了叶子奇,嘴里竟说些不干不净的言语。若不是叶大哥出面相保,想必我,我早也就随父母而去了。”

第九十九章 金簪旧事

金兰诉说完了自己的身世,在座的众人无不动情。

“漫修哥哥,今天能找到你真是太好了!三叔三婶可还好?刚才我听到的百花馆,是你们现在住的地方吗?”

漫修遇到的尴尬应该再不会有比这更严重的了。面对一个抱着无限希望找到自己的小妹妹,他该怎么做呢?

“怎么了?莫非是三叔三婶也出了什么事情?”

“我首先得告诉你,百花馆是个什么地方。”

“漫修!”和玉夫人有些近乎呵斥的说道。

“夫人不是过得最洒脱的人吗?怎么也怕起来了?人活一世,但求无愧于心,至于在什么地方,又有什么关系呢?”

和玉夫人深深的叹了口气。

“你知道男妓是什么吗?”

“这……”金兰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漫修哥哥干嘛问这个?”

“我就是!”

“什么?”

“百花馆就是这么个地方!我在那里足足呆了五年半。前半年学各种技艺,中间三年拼了命的去夺那花魁之位,最后两年又拼了命的逃跑,至今还在亡命的路上。”

“漫修,你怎么这么给金兰解释!若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你的事,我最有发言权了!我来说!”和玉夫人狠狠地瞪了漫修一眼,但这眼神却带有着十分的怜惜。

“金兰,你漫修哥哥是个好人,只是命运不济了些。从他第一天接客便是我点的他,从他说话行事,我便知道他与别人不同,别的我帮不了,但不让他再去接其他客人倒是我能力所及。呵呵,解释为私心也是可以的,我也不怕承认,我是很喜欢他的!至于他夺花魁,纯是因为百花馆有个规矩,谁夺了花魁,便有机会提出一个条件,只要不过分,百花馆主定是会应允的。而他,从去到百花馆的那一刻起便想方设法的要离开,这规矩可是给了他无限的希望。只需提出个元宵佳节逛灯会之类的要求,便能找机会逃走。可谁知,这孩子,夺了花魁,竟来求我,帮他的师父和师娘先逃了出去,只因人家分别了十八年,他看着可怜!活该了吧!帮人逃走时怎么就没想想自己的退路,害的白白在百花馆的杂役房干了两年的苦力活儿。他能逃走倒真是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也真是个本事人!换做我是馥郁啊,也准被他活活气死!”

“想不到漫修哥哥的命运也是如此坎坷!那三叔三婶呢?难道他们也……?”

“不,娘还活着!一定,还活着!”

“那三叔呢?”

“我爹的头颅我亲眼见过的!”

“啊!”

“也许知道事情真相的,除了杀我爹、威逼我和娘的人之外,现在又多了两个!你口中所说的袁四叔和孟五叔!一定要找到他们,我要知道真相!”

“原来你在山崖下过的那几年,起因竟是有人要追杀你们?”子廉不觉插嘴道。

“是,而且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两伙人。”

“什么?”

“一伙是一个人,是冲着我和娘来的。另一伙则是很多个骑马的人,是冲着爹和爹的东西来的。”

“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他们只是让我和娘交出东西来,却没说是什么,娘应该知道的。而且,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只是看到过他们的长相。虽事过已有十几年,但如果再见,我一定会认得出来的。”

“那你父母亲没对你说过什么吗?”